茂名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通知
依据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茂名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5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员工),安排在市纪委监委和经济功能区纪工委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选调范围及职位(一)选调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不含中央、省驻茂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职员)。(二)选调职位:监督检查、审察调查职位9名;文字综合职位3名;经济功能区纪工委职位3名。具体职位人选由市纪委监委统一调剂。2、选调条件(一)报名职员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拥有下列条件: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能适应外勤、出差任务,拥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承受较高强度工作重压。2. 现任乡科级副职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含相当层次职级)。3.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低于35周岁(即1988年7月24日后出生)。4. 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5. 具备2年及以上公务职员作历程(含试用期)。6. 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选调:1. 转任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2.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职员。3. 受过组织处置、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审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 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5.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内的,转任到新单位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选调程序(一)报名报名方法:1. 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茂名迎宾四路163号518室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政编码:525000,联系电话:0668-2899226、2898522、2898518。2. 互联网报名。选调通知发布后,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原件彩色扫描版打包压缩后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公务员选调+名字+手机号码),邮箱地址:mmjwzzb@163.com。报名职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1. 报名登记表纸质签名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附件1,从发布通知网站下载)、500字以内的个人介绍材料。2. 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原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职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4. 《近亲属任职状况申报表》纸质签名版及电子版(附件2)。5. 本人独立起草的具备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或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奖励证书等(本项如没可不提供)。6. 本人最近免冠大一寸蓝底渐变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以名字+身份证号格式命名,相片格式为JPG)。报名截止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6日截止(工作日天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中互联网报名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二)资格审核茂名纪委监委结合职位需要对报名职员的学习、工作历程、年度考核、奖惩等状况进行资格审核。依据审核状况,原则上根据选调人数与考试人数1:10的比率(不足1:10比率的根据实质人数确定)择优确定参加考试职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职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因为工作单位或职务发生变化,致使报名职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三)笔试笔试分数占总成绩的40%。笔试以闭卷方法进行,主要考核报名职员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予面试。(四)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率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率的,按实质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职员名单在茂名廉政网进行公布。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60%。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五)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率等额确定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对象。(六)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考生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均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七)考察茂名纪委监委成立考察组,根据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建议,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察考察对象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及其政治表现,全方位知道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状况,与是不是存在考试报名回避情形等方面的状况。考察中发现干部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存疑的,考察对象需积极帮助提供有关资料,由有关单位依法依规作出认定,自学考试察之日起3个月内不可以解决存疑问题的,不予转任。安排考察对象到市纪委监委有关职位试用3个月,深入知道考察对象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和廉洁自律等状况。考察对象达不到选调应当拥有的条件或者不符合选调职位需要的,不列为拟选调人选。(八)确定拟选调人选综合各方面状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九)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拟选调人选在茂名廉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各环节不合格、考生弃权等缘由致使职位空缺的,由市纪委监委决定是不是依次递补。4、其他事情(一)各地各部门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职员参加公开选调。(二)本次选调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法公告各环节入围职员,报名时须按需要填写手机号码和紧急联系电话,并维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职员,均不再另行公告。(三)报名职员不能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四)茂名纪委监委拥有本通知的最后讲解权。附件:1. 茂名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2. 近亲属任职状况申报表中共茂名纪委茂名监委2024年7月24日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