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25年9月30近日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逾期不可以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五)专业测试1.专业测试时间、地址:详见《专业测试公告书》。2.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综合素质等。3.当参加某一职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引进职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该考场实质参加专业测试职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六)成绩合成1.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最后成绩由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2.考试最后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依据招聘计划数和面试职员考试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比率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后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综合常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加试策略另行公布。递补职员的确定照此规定实行。(七)体检与考察1.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宣州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推行。2.体检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体检工作的公告》(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实行。3.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建议,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成本考生自理。4.考察工作依据拟聘用职位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知道学会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状况与学习工作和考试报名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考试报名信息和有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是不是具备考试报名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状况。若发现考试报名者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虚假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5.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实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推行建议》(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是失信被实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6.因下列情形致使引进职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低于两次,拟聘用职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1)拟引进职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2)拟引进职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引进职员公示结束前自愿舍弃聘用的;(4)致使拟引进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八)公示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招考专题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职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九)审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宣州区人社局根据有关程序和需要,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考试报名职员,取消其引进资格。(十)签订劳动合同引进职员与派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至培养企业培养训练,培养期3-5年。培养期间,储备人才薪资待遇由企业负责,根据劳动合同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保障人才各项劳动权益。5、引进人才享受政策(一)职位代码2501-2512职位,享受以下政策:1.储备人才培养期间,本科生根据首年1万元标准发放薪资补贴,培养期内补贴标准逐年递增0.5万元;研究生根据首年1.5万元发放薪资补贴,培养期内补贴标准逐年递增0.75万元;博士研究生根据首年2.4万元发放薪资补贴,培养期内补贴标准逐年递增1.2万元。2.在企业培养满3年,且企业贡献度积分满60分的,本人可向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局)提交安置申请,经研究赞同后,安置到宣州区事业单位工作,或自主选择到区属国有企业工作,办理入编、入职手续,不再继续享受培养期各项政策待遇。企业贡献度积分按以下规则计算:培养期间,有以下状况的予以加分,最高不设上限:(1)驻企服务每满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加18分,考核结果为出色的加21分;(2)帮助企业申请并获得创造专利(前三创造人)的,每一个加15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前三创造人)的每一个加2分;(3)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发表与工作有关论文的,每篇加1.5分;(4)获得县级表彰、表彰的每项加3分、市级以上表彰、表彰的加6分,同一系统的表彰就高不重复赋分。(5)其他方面为企业科技革新、产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酌情予以加分。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予以扣分:(1)因个人缘由,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扣6分;(2)培养期间因表现较差,让人才部门约谈的扣3分;(3)因个人缘由,培养中途储备人才与原企业解除聘用合同的扣3分,超越1个月未就业的,每一个月额外扣除3分。3.储备人才享受子女入学、健康体检、住房保障等人才政策。培养期内,储备人才及直系亲属在宣州区城区内无住房的,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并免收租金。4.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培养期满留在宣州区企业工作进步、革新创业。主动舍弃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安置资格且与我区规上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培养期第5年的规范,额外享受3年薪资补贴,并根据我区产业人才政策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二)职位代码2513-2514职位,享受以下政策:按《宣城经开区政聘企用引进人才推行策略》(宣开办发〔2024〕8号)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563-2626150(宣城经开区管委会产业进步中心)。6、有关事宜引进工作由宣州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局)牵头,宣州区人社局一同组织推行,宣州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宣州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局)负责讲解。咨询电话:0563-3029803(区委人才局)0563-271064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63-2626150(宣城经开区管委会产业进步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563-3023465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用。特此公告附件:
1.2025年度宣州区政聘企培人才引进职位大全2.2025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承诺书中共宣城宣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6月5日附件1:2025年度宣州区政聘企培人才引进职位大全.xlsx附件2:2025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承诺书.doc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