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协管员通知
因工作需要,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面向清远范围内公开招聘协管员1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可以吃苦耐劳,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二)具备清远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2月2日至2006年12月2日出生),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或社会职员。工作职责需要在中队一线巡查,建议男士。(三)无犯罪记录。(四)身体健康,根据《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体检推行细节(试行)》标准实行。(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考试报名:1.被开除中共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遭到行政开除或者处分的除外);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审计、纪律审察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2、招聘程序(一)报名方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763-428354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者请将有关考试报名条件的彩色复印件交至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地址:佛冈县石角镇通庆街2号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三楼304室)。(二)考试报名条件:《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本人最近小一寸蓝底证件照、个人简历、本人获奖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三)报名日期:2024年12月3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十日17时3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四)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和需要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形式公告其参加笔试。(五)考试。考试时间地址另行公告,考试报名职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1.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率确定面试对象,如面试比率达不到1:3,按实质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2.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携带有关考试报名条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地址:佛冈县石角镇通庆街2号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三楼304室)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3.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4.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考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六)体检和考察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率确定体检职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成本由考试报名职员自理。如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舍弃体检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报名职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含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是不是有违法违纪行为等状况与面试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考试报名职员的拟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舍弃资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报名职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七)公示和聘用拟聘用职员名单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职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好有关手续的,视同舍弃聘用资格。如公示不通过或舍弃聘用资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报名职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3、薪资待遇薪资福利待遇参照佛冈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标准实行。4、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考试报名职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靠谱,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二)报名职员提供的联系地址和电话需要真实,并维持通讯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致使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公告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负责。(三)考试报名职员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的,视为舍弃资格。(四)招聘工作的各环节状况,考试报名职员可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致电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五)本次招聘事宜,具体由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负责讲解。如有疑问请致电0763-4283545。附件.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doc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2024年12月2日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