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务员法及有关政策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拓展2024年度雅安公开遴选(含考调,下同)和公开选调公务职员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职位
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43名,包含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具体职位及报名要求详见《2024年雅安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考试职位表》(附件1)。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4名,包含乡科级正职和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具体职位及报名要求详见《2024年雅安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职位表》(附件2)。
2、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雅安内各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雅安内各县(区)以下的单位(包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考试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职员应拥有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
基层工作历程,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与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历程,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历程,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历程视同为基层工作历程。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需要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具备公开遴选职位需要的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备公开遴选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任职历程。
(9)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历程年限、任职历程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察前获得。
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根据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区域与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减少进基础知识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职员,应当在我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能公开遴选到我市市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区域的机关,也不能公开遴选到省内其他市(州)和其他省的机关(包含其中艰苦边远区域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本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职员(不包括工勤职员)。
2.报名要求
报名职员除应当拥有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公务员调任推行方法》《雅安乡科级领导干部调任推行方法》需要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拥有以下条件:
(1)现任市委管理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职员,或县(区)党委、市级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职员,且任职满1年以上(考试报名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职位的,应现任正职以上);在中、省驻雅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委、县(区)党委管理国有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职员,且任职满1年以上。与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员。
现任在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职位员工,须为聘任在七级、八级管理职位以上的领导职员,且任职满1年以上(考试报名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职位的,应现任七级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员工,须为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员。
依据事业进步和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已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员中,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特别出色,且具备晋升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的,可以考试报名县乡机关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详见附件2)。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需要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4)具备公开选调职位需要的工作历程和任职资历。
(5)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员考试报名的,还须拥有下列条件之1、
(1)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出色等次。
(2)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
(3)专业技术方面获得突出营业额或要紧成就。
工作历程年限、任职历程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察前获得。
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察尚未作出结论的。
(6)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7)正在同意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3、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日期
2024年7月1日至7月十日上午8︰00。
2.报名方法
采取互联网报名方法,由考试报名职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压缩后以“考试报名职位编码+名字”命名,通过邮件发送至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报名邮箱,联系方法及电子邮箱见《2024年雅安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考试职位表》(附件1)和《2024年雅安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职位表》(附件2)。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考试报名。
3.有关资料
(1)公开遴选: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单位签字盖章的《2024年雅安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附件3);公务员登记表;职位需要的有关工作历程证明、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本人最近免冠电子证件照(10-30KB,JPG格式)。
(2)公开选调: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单位签字盖章的《2024年雅安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附件4);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职位需要的有关工作历程证明和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本人最近免冠电子证件照(10-30KB,JPG格式)。
(二)资格初审和职位调整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具体推行,对照遴选和选调通知的职位条件,对考试报名职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察。对符合条件的,不能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察的,向报名职员反馈理由;对报送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准时公告报名职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
资格初审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2024年7月23日至26日(上午8︰30—下午18︰00)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打印(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明确)。
笔试开考比率为5︰1。报名工作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率的职位,经研究赞同可适合放宽开考比率,但最低不能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率的,按比率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公告考试报名职员,或征得考试报名职员赞同后将它调整到其他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且达到开考比率的职位。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革新理论指导剖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剖析和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地址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3︰1的比率,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职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遴选或选调计划规定比率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职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市委组织部公布资格复审职员名单,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公告考生持报名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注明“赞同考试报名”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舍弃等缘由致使的缺额,由各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舍弃面试资格。
(五)实干实绩评价
公开遴选职位拓展实干实绩评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需要筹备实干实绩报告表(模板届时由遴选单位提供)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遴选单位。考生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遴选资格并推行禁考手段,同时追究参与作假有关单位和职员责任。
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项25分,表彰奖励项25分,工作实绩项50分。遴选单位参照《四川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节》明确的办法程序、分值占比及相关需求,组建评分组拓展实干实绩评价工作,完成后将评分状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发给《面试公告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址以《面试公告书》为准。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行,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方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可以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综合成绩及职位排名由市委组织部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差额考察
按记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100分):公开遴选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干实绩评价得分×10%;公开选调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或选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合减少差额考察比率,但一般高于1.5:1。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派出2名以上职员组成人高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测、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议等办法,依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建议,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看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据有关规定实行。重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状况与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方位考察;拓展实干实绩评价的,还要重点对考生实干实绩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查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状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状况、规范实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需要的职员进入各级机关(单位)。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依据考察状况和职位需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舍弃等缘由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不是进入体检环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对人选考察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拟体检人选状况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八)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行,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实行。人民警察等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82号)实行。通知发布后至本次遴选和选调体检推行时,如国家颁布体检新规定,根据新规定实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需要。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址及未在规按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舍弃。《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舍弃等缘由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九)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职员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时间为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舍弃等缘由形成的缺额,经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赞同后,可依次递补。
(十)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各县(区)党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依据职位需要、顶岗试用状况,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职员。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率的,该职位原则上不能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一)公示和任职
市委组织部对拟任职职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舍弃或其他缘由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开选调拟任职职员试用期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实行。
(十二)任职培训
遴选或选调公务员在任职前,应同意单位拓展的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尤其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雅安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等,帮助遴选或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工作职位。
4、其他事情
(一)资格审察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因为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缘由,致使报名职员新产生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或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选调人选。
(二)本通知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讲解。咨询电话:0835-2223661(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三)此次遴选和选调工作全程同意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35-2852099(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35-2620739(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4年雅安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2024年雅安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3.2024年雅安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
4.2024年雅安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
5.考试报名提示
中共雅安委组织部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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