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职员232名通知
因公安工作需要,新吴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职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职员身份)232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01、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拥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拥有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需要(详见表格)。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违法违纪曾受过收留教养或遭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好的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风险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同意调查审察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辞职的;
10.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1.有较为紧急的个人不好的信用记录的;
12.与原用工单位没办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02、招聘职位
各招聘职位工作内容及条件如下:
招聘职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法,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职位职责需要,由无锡公安局新吴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管理、用及考核。聘用职员试用期为2个月。具体薪资薪资由各用辅单位负责讲解。
03、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使用在线报名的方法,具体办法如下:
1.报名日期为2023年1月28日至2月3日下午17时。请考生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驾照及考试报名条件中需要的有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等投递到网址http://old.nchr.com.cn/police/index.html。
2.请考生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考职位、考试报名条件和需要,如实填写《无锡公安机关警务辅助职员报名信息登记表》,请务必注明名字+面试单位+职位。
3.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备不适合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报名及聘用资格。
4.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需要填写报名信息并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舍弃考试报名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看模块后注册并查看,将查看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5.个人信用报告。自行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es.pbccrc.org.cn/),打印个人信用查看结果交验,报告时间应在本通知发布时间之后。
6.报名咨询电话:详见表格。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考试与聘用
01、体能测试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评测项目包含: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跳绳。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步招录程序。测试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02、技能测试
巡防铁骑、交警铁骑的考生需参加摩托车技能测试(能独立完成扶起倒地警用摩托车及推扶警用摩托车绕桩的为合格)。测试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03、笔试
文书内勤职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04、面试
依据上述考试状况,在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录人数1:3的比率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05、体检和考察(政审)
文书内勤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率折算总分,并根据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率,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其他职位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根据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率,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实行。体检及复检成本由考试报名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实行,主要考察考试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平时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状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06、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舍弃、不合格等缘由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04、需要注意的地方
1.本简章招录职位年龄需要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1月28日至2005年2月3日出生;年龄需要40周岁以下的为1982年1月28日至2005年2月3日出生;年龄需要45周岁以下的为1977年1月28日至2005年2月3日出生。
2.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3.此次招聘由无锡公安局新吴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4.面试职员需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别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同与超越报名日期,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面试职员本人承担。因不准时查询有关公告、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准时查收并回复短信、联系方法变更等缘由导致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有关环节的,责任由面试职员本人承担。不配合做好政审、体检等招录工作的,责任由面试职员本人承担。
5.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可以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6.录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动职位,应当服从安排。
附件:《登记表》.doc
无锡公安局新吴分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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