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赴皖南医学院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职员通知
为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进步,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建议》(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要,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赴皖南医学院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具体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2、招聘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1835周岁,1987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5日之间出生。普通高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近日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职位的其他相关需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不含分院)、平湖市中医院(不含分院)、平湖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职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1、(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2.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职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1、(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3、招聘程序及办法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根据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察、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推行公开招聘。(一)报名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日期:2023年12月25日(周一)9:0011:30报名地址: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安徽芜湖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室内体育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已推行网签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4.《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职员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并提供最近一寸照片2张。(二)资格审察招聘单位依据招聘职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审察,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资格审察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三)考试本次招聘使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可以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址视现场报名状况安排。(见面试公告书)面试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率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舍弃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决定是不是递补。(四)体检与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实行。体检时间地址另行公告,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址参加体检的,视作舍弃体检。对体检合格职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实行。考试报名职员舍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适合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舍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五)公示、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职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职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可以按时毕业或未获得招聘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4、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1.考试报名职员填写信息需要真实,提供不真实资料信息获得面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2.考试报名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同,所报专业需要与招聘职位条件需要一致。具备双专业的毕业生,不可以以辅修专业报名。3.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规范。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不可以办理专业技术职员流动手续。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培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对待。5、联系方法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联系人:沈卫杰 王欣媛 孔 珉联系电话:0573-85023587附件:1.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赴皖南医学院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职员计划表2.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职员招聘报名表平湖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12月14日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