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育厅关于公开选聘安徽教师进步中心员工的公告
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各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为进一步健全教师进步体制机制,拓展教师进步空间,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精神,现就安徽教师进步中心公开选聘员工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需要导向、公开选聘。
(三)坚持公平公正、角逐择优。
2、选聘职员范围及职位
面向省属公办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公办中小学,各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员,公开选聘教师职业进步研究职员2人,教师培训研究职员1人。
3、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2.政治素质过硬,好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
3.拥有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有团队奉献精神,自觉为提升教师进步工作水平贡献智慧;
5.拥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能熟练用计算机办公,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条件
1.教师职业进步研究职员职位1
资格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将来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或教育(专业代码0451)。受聘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8年以上教学、教研工作历程。
专业条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主持并完成省级(含)以上课题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国家级立项课题研究1项及以上);或获得省级教师专业进步方面教学成就奖(特等奖前8名,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1项及以上;或获得国家级教师专业进步方面教学成就奖1项及以上。
2.教师职业进步研究职员职位2
资格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将来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或教育(专业代码0451)。受聘教师系列中级职称。5年以上教学、教研工作历程。
专业条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主持并完成市级(含)以上课题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1项及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师专业进步方面教学成就奖1项及以上。
3.教师培训研究职员
资格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将来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或教育(专业代码0451)。受聘教师系列中级职称。5年以上教师培训、教研工作历程。
专业条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主持并完成教师培训方面市级(含)以上课题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1项及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就奖1项及以上。
(三)其他事情
下列职员不能参加:
1.未征得所在单位赞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遭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职员;
3.违反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与所招考单位有关职员存在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有关不能考试报名的情形。
4、选聘步骤
根据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初审、专业进步评价、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
1.报名日期: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1月5日。
2.报名材料:
(1)《安徽教师进步中心公开选聘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盖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港澳台或海外学历的报名职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所在单位赞同推荐证明(盖章);
(4)公开发表论文(需提供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
(5)课题研究材料(需提供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等有关支撑材料);
(6)教学成就奖材料(需提供证书、获奖文件、教学成就介绍)
(7)其他教科研成就材料(需提供证书、有关文件、教科研成就介绍)。
以上材料需以PDF格式报送,按顺序列出材料清单。凡不按需要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可以明确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
3.报名方法:请将报名材料发至1536839360@qq.com邮箱。每个人限报1个职位。
(二)资格初审
报名职员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需要与本人实质状况、考试报名条件、职位需要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初审,其实质状况与考试报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选聘职位计划数的比率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选聘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安徽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布。
(三)专业进步评价
专业进步评价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依据各职位专业进步评价成绩,取前3名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资格复审
进入本环节人选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1次。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职员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具体测试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六)成绩合成
总成绩=专业进步评价成绩50% +专业测试成绩50%。
(七)体检
依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根据1:1的比率确定体检职员。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职员。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体检医院(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省教育厅指定,体检时间另行公告,体检成本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舍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致使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依据实质状况及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递补,递补低于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议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状况进行全方位考察。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经批准后在安徽教育厅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法向省教育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名字、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法,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将暂缓选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选聘。
(十)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5、监督检查
(一)选聘工作全程由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机关纪委进行监督。
(二)选聘工作广泛同意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准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准时处置。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讲解。咨询电话:0551-64487155、62831827;监督电话:0551-62827992、62822716。
附件:安徽教师进步中心公开选聘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安徽教育厅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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